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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送灯与完灯

    信息发布者:大荔县党川村
    2017-04-01 21:45:56   转载

    在中国传统春节的民间风俗方面,陕西的民风古朴,富有地方特色。从女儿出嫁后的第一个春节起,娘家人(女子的父母或已婚的哥哥、弟弟)要选择在正月初二到初八(初三到初六的居多)中的一天,给出嫁的女儿“送灯”。

     

    “送灯”主要就是送两个大灯笼,还有十支蜡烛。“送灯”,有前途光明、幸福美好等寓意。正月十一开始到正月十五,女子便把灯笼挂到自家大门上,以示吉祥。等到女儿有了孩子以后,娘家便把这样的礼物转送给女儿的孩子了,给每个孩子送一个灯笼和十支小蜡烛,孩子们在正月十一到十五的晚上挑着灯笼玩耍。

    送给孩子的灯笼要比原来送给女子的灯笼小一点,以便于孩子提携。这个风俗每年如此,直到小孩12周岁为止,娘家最后一次给孩子“送灯”,即“完灯”,也是最隆重的一次送灯。每年送灯这项任务,通常是由孩子的舅舅来完成的,所以就有了“外甥打灯笼——照旧(舅)”的歇后语了。

     

    “完灯”时,孩子的父母要为孩子摆酒席庆祝,同时邀请亲朋好友来参加。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每个家庭都给长子完灯,再加之人们对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淡化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,家里孩子越来越少,这种庆典开始不分男女大小,只要孩子到了完灯年龄,都要给孩子摆酒席完灯。久而久之,这种庆典影响的范围渐渐扩大,并开始被广大城乡的人们所接纳,而且内容也越来越丰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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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村民评论
    美好明天2017-04-02

    陕西富平县的群众,基本上没有为孩子完灯大摆宴席的传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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